根据院纪监审字[2013]7号《监察审计局关于院直属事业单位开展科研经济业务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制定了《科研经济业务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工作方案》。依照《方案》安排,8月28日上午,微系统所对“数字化传感系统”项目进行了内部审计。由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处长张帆、监察审计主管马月兰及资产财务处、科技处、部分课题财务人员组成的审计小组对该项目的综合情况开展了审计。五室行政副主任张唯易、五室课题财务及科技人员陪同审计。
课题科技人员从项目概况、目前建设进度、招投标情况、项目建设内容调整情况、项目资金管理、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做了专题汇报。审计人员就项目总体情况、经费使用的现状等做了进一步交流。
这标志着自即日起,所内部审计工作小组将根据微系统所《方案》要求,对选取的项目开展全面审计。希望通过内审,进一步加强对科研经济业务的监管,促进科技经费的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